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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要求》GB12158-2024发布!2026年1月1日起实施(Time:2025-02-28 17:16:55)

新标准GB 12158-2024《防止静电事故通用要求》,将代替GB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及GB13348-2009《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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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原GB 12158-2006《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和GB 13348-2009《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与GB 12158-2006和GB 1334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增加了静电消除器、泄漏电阻、接地电阻定义;

静电消除器是静电危险场所常用装置,用于将人员、装置搜携带的静电进行中和或转移至地。在本标准中若干条款,如4.2.10、6.5.2、8.1.8中均有应用,且静电消除器的静电消除机理不同于静电接地。因此为避免标准使用单位对设备的错误使用,本标准增加了静电消除器的定义。

泄漏电阻、接地电阻用于保证静电导体与接地点之间的电阻值处于适宜的区间范围内。对接地电阻,要求应尽可能小以保证静电导体的良好接地;对泄漏电阻,要求应处于一定的阻值区间以保证静电导体与地之间的电阻不至于过大以影响静电泄放,同时应不能过低导致静电的快速释放造成风险。因此本标准中,对两类情况进行了明确的区分,并使用泄漏电阻、接地电阻加以明确,避免使用标准使用机构使用过程中的混淆。

2、将GB 12158-2006第4部分“放电与引燃”、和6.1“基本防护措施”合并为“通则”作为静电防护的知识背景和通用性要求;

该部分调整主要原因在于保证标准的使用。通则部分内容对放电的基本方式、静电防护的通用性常识和应采取的基本防护措施进行了介绍和说明,对应原标准中的第4章“放电与引燃”和第6章6.1部分“基本防护措施”。便于使用者根据标准内容初步了解静电放电的危险和静电防护的基本方法,并结合文中第5部分及后续不同物料的静电防护措施进行针对性的静电危害防控。

3、增加气体爆炸场所、粉尘爆炸场的分级,并增加“静电放电点燃界限”和“物体带电安全管理界限”等技术要求,对防静电工作区的危险情况进行通用性介绍。

防静电工作区的分级化要求便于企业根据其场所特征和危害程度进行针对性的静电危害防控。原GB 12158标准中,对不同防静电工作区的分级仅在术语部分的3.7节中有涉及,但仅为术语说明,同时标准中缺乏粉尘作业场所危险分级,不利于粉尘作业场所根据规范进行对应使用。同时在防静电工作区部分增加了物体带电安全管理界限和对外露静电非导体部件的限制要求,作为对防静电工作区的通用性限制,便于使用机构依据本部分内容划定防静电工作区并对区域内场所进行静电安全管理。

4、静电防护管理措施部分,增加了“通则”、“组织管理”内容,并修订了人员和检查部分要求。

静电防护管理措施是标准使用单位根据标准进行静电防护的制度保障,本次标准修订过程中,增加了“通则”部分,明确静电危险场所相关单位应采用必要的管理手段,对静电防护的各流程、环节及其中的静电防护技术方法、设备、器具、人员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针对原标准对静电防护管理措施的执行缺乏组织保障的情况,参考GB/T 39587增加了“组织管理”部分内容,明确静电危险场所相关单位应明确静电防护工作的最高管理者和静电防护管理实施部门,便于明确职责,保障标准的执行。

本次修订,针对人员的要求进行了明确,要求进入静电危险场所的非操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来访的外来人员、维修人员、保洁人员等,也应进行静电防护装备的配备并有具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定进行告知。对规范涉及人员范围的扩展有助于对进入场所的人员进行更全面的界定,更有效的保障静电危险场所的安全。

本次修订过程中,明确了对静电危险场所所用设备检查的要求和方式,即应有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监测装置进行定期的计量。对静电防护现场须使用的设备的第三方计量的要求有助于企业更好的了解其所用设备的准确性的稳定性,避免因仪器失效造成对现场危险因素无法探测的危险,更好的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

5、将GB 12158-2006“静电防护技术措施”部分分解为“固态物料防护措施”、“液态物料防护措施”、“气态和粉体物料的静电防护”三章,在“液态物料防护措施”中引入GB 13348-2009内容,并对“气态和粉体物料的静电防护”部分进行补充。

该三部分是本标准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分别对应对固态物料、液体物料、气体和粉体物料的静电防护。其中固态物料防护措施部分增加了对物料操作场所使用最为广泛的传送带和传动带的静电防护要求,同时增加了使用耗散性涂覆材料对非防静电材料进行包覆处理时,对包覆材料性质的要求。并将原该部分内容中对油罐车操作过程静电防护的要求放入液体物料的静电防护部分,提高了内容针对性。

液态物料静电防护措施部分由原GB 12158中6.3“液态物料防护措施”和GB 13348《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整合而成,规定了液态石油常见操作如灌装和采样、搅拌、混合和调合、吹扫和清洗过程中的静电防护要求,同时也对油轮和船舶、飞机、油桶等具体的作业场景的静电防护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另外标准修订过程中,针对近年来静电防护和作业场所物料的新的特点进行了修订。

对气态和粉体物料的静电防护措施部分

由原 GB 12158中6.4结合相关标准,如GB/T 3836.26-2019,GB 15577-2018标准进行修订,增加了对气态和粉体物料静电防护措施的介绍,对过滤织物的要求,对采用静电非导体制作管道或部件的要求,和对使用惰性气体置换、密封筒仓的要求及惰性气体灌装过程的静电防护。

6、增加人体静电防护措施部分;

人体静电防护措施部分为原标准中6.5节内容,本标准中,参考近年来静电防护用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变化,如增加了GB/T 22458防静电手套标准,GB 12014标准进行了修订和防静电鞋、导电鞋纳入GB 21148标准的管辖范围内的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同时增加了10.5“进入静电危险场所前应对进入防静电工作区的人员的静电防护措施进行确认,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的要求和10.6“泵房的门外、油罐的上罐扶梯入口与采样口处、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及悬梯口处、 装置区采样口处、码头入口处等作业场所应设人体静电消除器。”的要求,更好的保障了人员本身的静电安全性,降低静电事故的发生。

7、删除GB 12158-2006附录A和附录D。

附录A删除的主要原因在于其未在正文中被引用,另外其所包含内容中1、导体电位的测量,2、表面电位的测量3、静电电量的测量,4、静电非导体绝缘电阻的测量为成熟测试方法,目前已有基于多种原理的产品进行相关测试,附录A中测试方法无法涵盖目前已有的代表性检测方法,故删除本附录,对本标准所用的测试方法不进行限制。

原标准附录D 爆炸性气体、蒸气及悬浮粉尘的点燃危害性在相应国家标准GB/T 3836.11-2017和GB50058-2014中有更详细的内容,本文件中,改为直接引用相关标准内容,并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