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IFS > IFS的审核形式

  • IFS
  • BRC
  • fssc22000
  • HACCP
  • ISO22000

IFS(Time:2014-08-06 10:04:36)

IFS的审核形式

首审:首审是第一次对企业进行IFS审核,在企业和其选择的认证机构商定的日期进行,审核应全面,包括文件和过程。审核过程中,审核员应评审所有IFS标准的要求。 在预审核情况下,实施预审核和首审应是不同的审核员。另外,首审的审核员应不知道预审核的结果。 

跟踪审核:当审核的结果不能颁发证书时,要求进行跟踪审核。跟踪审核应在上次审核后的六个月内实施。如果存在工艺失效方面的主要不符合,跟踪审核应在上次审核至少6周后实施,并且不能晚于6个月。如果6个月后没有实施跟踪审核,就需新的全面审核。如果跟踪审核仍不合格,将自动生成新的全面审核。

复审:复审是在首审实施后,下次审核到期前进行,复审实施的日期应在证书上表明。复审是对企业的全面审核,结果将决定能否换发证书。 复审的日期应从上次审 核的日期计算,而不是证书颁发的日期。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IFS的信息,请联系我们:020-81334005
辅导咨询敬请联系:
业务总监:李先生13609030601020-81820302